我校与鼎湖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筑法治人才培养新高地
我校与鼎湖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筑法治人才培养新高地
签约仪式圆满举行
共绘发展新蓝图
11月27日上午,我校与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战略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隆重举行,双方正式确立长期、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并共同为“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教育实习实践基地”与“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法治人才培育教学基地”揭牌。此举标志着校院双方在深化产教融合、共育法治人才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,开启了协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新篇章。

图为签约仪式现场
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吴国红,副院长杨清,政治部主任苏锦杨,与我校校长和飞,校企合作办主任凌毅,财经政法学院院长刘玉勋,招生就业处副处长邵剑云,财经政法学院副院长谢红梅、代春雷,党总支副书记吴玲等领导共同出席并见证了本次签约。
签约仪式上,校长和飞与鼎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吴国红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揭牌。和校长在致辞中指出,此次鼎湖区人民法院向学校出借全套审判法庭设备,是双方务实合作取得的首个重要成果,为法律专业学生打造了高度仿真的实训环境。他强调,这一合作是学校深化职业本科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,通过引入法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,将有力增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,赋能学生实现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无缝衔接。
在会上,吴国红院长对双方未来的合作寄予厚望,并提出了三点前瞻性期望:一是以“实”为基,让合作落地生根。希望双方将协议内容转化为具体项目,让学生真正受益,让法官能力得到提升。二是以“融”为要,让赋能双向发力。推动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,实现高校智力资源与法院实践资源的优势互补。三是以“远”为怀,让法治薪火相传。立足长远,共同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,为法治社会建设储备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。

图为吴国红女士发表致辞
本次校院合作的核心特色在于构建了 “产教融合、双向赋能” 的协同机制。其突出优势体现在:一是育人模式创新:打破校园与职场壁垒,通过“实习基地+实务导师”模式,实现人才培养与一线需求的精准对接;二是研用紧密结合:聚焦司法实践真问题,推动学术理论与审判实务深度融合,形成“教学相长、学研互促”的良性循环;三是资源高效互补:实现了法院的实践资源与高校的智力资源双向流动,共同破解难题,提升司法质效与学术价值。
此次战略合作是我校深化产教融合、主动服务区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。通过高校与司法机关的紧密协作,不仅为培养高端技能型法治人才构建了新高地,也为推动“法治肇庆”建设注入了强劲的新动能。

图为集体合影留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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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政法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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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摄|严政茜
撰稿|卢斯韩、严政茜
编辑|黄嘉琦
校对|卢斯韩
复审|黄鑫滨
终审|吴 玲